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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2025年(第一批)授权企业(产品)认定工作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“大食物观”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认真落实《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(2024-2035年)》,加快打造“广东鲜品”区域公用品牌,助推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,助力深入实施“百千万工程”。根据《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组织开展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2025年(第一批)授权企业(产品)认定工作,培育认定一批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(产品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现代化海洋牧场产品养殖、远洋(远海)捕捞、生产的单位(企业)。(二)对于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单位(企业),如在产品包装、宣传推广等环节,清晰注明原材料或产品源自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的企业,可依据在广东省内的采购凭证、生产资料等相关文件,参加申报。
1. 广东省内申报单位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,成立时间满一年,各类经营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;广东省外申报单位需成立时间满三年,各类经营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,并提供向广东省内企业采购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产品的佐证资料。2. 申报单位近一年纳税信誉良好且无不良信用记录。3. 诚信经营,近一年没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。4. 申报单位在拟申报的前一年未出现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(由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)。5. 产品须来源于广东特定地理区域,体现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特色与优势,来源可追溯;远洋捕捞产品需提供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、合法捕捞产品通关等证明。当申报单位符合以下任一条件,在审核阶段将予以优先考量:1. 已通过国家、省部级标准化试点、示范建设验收的单位;2. 属于省级及以上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;7. 入选《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及加工企业名单》的单位;8. 入选 “圳品”等市级区域公用品牌体系的单位。
申报单位需提交《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》(附件1)及相关佐证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、各类经营许可证、品牌相关证明材料等 ,具体详见申报资料清单(附件2)。
(一)主体申报。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向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提交有关申报资料,参与申报。(二)资料审核。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收到报名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、查验、审核。(三)现场核实。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,原则上对其申报产品实施抽检,并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,形成书面审核意见。(四)初步认定。完成现场核实且审核结果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申报单位,由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进行综合评估、初步认定。(五)公示。通过初步认定的申报单位,在征求广东省各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意见后,在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公众号或新媒体矩阵上公示。(六)授权。认定公示合格的单位(企业)在缴纳品牌使用费(当前批次前三年免缴)、保证金后,签署《申报单位主体责任承诺书》《申报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》《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知识产权使用授权书》等相关文件后,根据评分授权使用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形象、五星认定标识、产地标注图案等知识产权。(七)续展。“广东鲜品”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知识产权授权有效期为3年,授权到期需要续展的入选单位,需提前15天向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提出续展申请,续展申请通过后,由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中心颁发新的证书和奖牌。
(一)各申报单位(企业)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如发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(二)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5年4月20日,其中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ycm89446772@126.com;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(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东涌段4号广东国际渔业高科技园)。
咨询专线:020-89446772(工作日9:00-17:00)特别声明:本电话为唯一有效咨询电话,其他联系方式请核对后咨询。1. “广东鲜品” 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报表2. “广东鲜品” 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资料清单
“广东鲜品”省级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
2025年4月2日